日喀则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

日喀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工作: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的决策部署;拟定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,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;按照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,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、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、建设和管理;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,按照规划权限审核、审批开发区的投资项目;指导协调开发区内企业规范经营;负责开发区内的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等工作;协调管理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;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根据园区建设、服务、管理工作需要,经开区管委会暂设5个职能办公室,分别为综合办公室、规划建设办公室、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、市政管理办公室、财税计划办公室。

一、综合办公室:1.综合协调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办文、办事、办会等日常运转工作;2.负责开发区党建、组织人事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;3.负责开发区机关后勤保障工作;4.协助管理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。

二、规划建设办公室:1.负责开发区内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、详细规划编制上报和实施管理;2.拟定开发区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;3.根据市直相关部门授权,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及其行业管理;4.负责开发区“五通一平”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、维护和管理;5.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;6.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。

三、市政管理办公室:1.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,管理开发区国有土地事宜;2.负责开发区拆迁安置工作;3.做好开发区市政市容建设管理工作;4.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;5.负责开发区建设现场协调管理。

四、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:1.拟订开发区经济、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行政管理规定;2.负责开发区国民经济统计和核算工作;3.负责招商引资工作,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,拟订相关政策;4.负责入园项目的立项、审批和跟踪服务管理。

五、财税计划办公室:1.负责开发区财政收支管理;2.负责编制开发区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;3.负责开发区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;4.负责开发区机关财务会计;5.负责开发区基本建设拨款;6.负责开发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开发区内国有资产管理;7.负责基本建设资金和预算内、外资金的管理。